2020年度《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和《中国海平面公报》发布 提升海洋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发布日期:2021-04-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字号:[ ]


近日,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发布202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和《中国海平面公报》。

《中国海洋灾害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海洋灾害以风暴潮和海浪灾害为主,海冰、赤潮、绿潮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类海洋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2亿元,死亡(含失踪)6人。与近10年(2011—2020年)相比,202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均为最低值,分别为平均值的9%和12%。

2020年,我国沿海共发生风暴潮过程14次(统计范围为达到蓝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的风暴潮过程),7次造成灾害,直接经济损失8.10亿元。我国近海共发生有效波高4.0米(含)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36次,其中台风浪18次,冷空气浪和气旋浪18次。2019/2020年冬季,我国渤海和黄海北部海域受海冰影响较常年偏轻,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发现赤潮31次,累计面积1748平方千米。其中,有毒赤潮2次,累计面积81平方千米。2020年4—7月,绿潮灾害继续影响我国黄海海域,但与近10年相比,2020年浒苔绿潮具有消亡时间早,分布面积和覆盖面积小等特点。浒苔绿潮消亡时间提前至7月下旬;最大分布面积和最大覆盖面积均为最低值。全年我国未发生海啸灾害。

应对海洋灾害,我国展开多方面工作

自然资源部有关专家介绍了我国在应对海洋灾害方面开展的工作。

实施浒苔绿潮灾害源头治理。与近5年均值相比,2020年浒苔绿潮最大覆盖面积下降54.9%,单日最大生物量从150.8万吨减少至68万吨,持续时间缩短近30天。

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一是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不断完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业务体系。填补国内海洋生态分类空白,出台《海洋生态分类指南(试行)》,形成划定我国海洋生态类型的通用框架。实施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布设站位1100余个,完成12条近海标准断面调查。针对全国36个赤潮高风险区开展早期预警监测,及时应对31次赤潮过程。

优化海洋观测布局。“十三五”时期新增47个岸基观测站点,布放84套锚系和漂流浮标。国家基本海洋观测站点达到155个,各类浮标达143个,实现“十三五”时期岸基海洋站点密度分布目标。

做好海洋预警报公众服务。全面部署海洋灾害应急预警,2020年共启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29次,编制海洋灾害警报227期。不断提升海洋灾害预警报能力,预报时效由“十三五”初期的3天提高至5—7天,准确率提升5%。海啸预警时效由“十三五”初期的15—20分钟缩短至8分钟,海啸预警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及,不断提升海洋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加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沿海海平面变化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

《中国海平面公报》显示,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1980—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4毫米/年,高于同时段全球平均水平。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73毫米,为1980年以来第三高。过去10年(2011—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均处于近40年来高位。

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区域特征明显,与常年相比,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沿海海平面分别高86毫米、60毫米、79毫米和68毫米。与2019年相比,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总体呈现“北升南降”的特点,渤海和黄海沿海海平面均上升12毫米,东海和南海沿海海平面均下降9毫米。

2020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偏高,加剧了风暴潮和滨海城市洪涝的影响程度,其中浙江和广东沿海受影响较大。与2019年相比,长江口、钱塘江口咸潮入侵程度总体减轻,珠江口咸潮入侵程度加重。受海平面上升及多种因素影响,辽宁、江苏、福建和广西沿海部分岸段海岸侵蚀加剧;辽宁、河北和江苏沿海局部地区海水入侵范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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