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扎实做好大菱鲆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6-09-01访问次数: 字号:[ ]


为扎实做好全市大菱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计划安排,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和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于8月上旬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对莱州市、莱阳市等6个大菱鲆养殖重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总结创新了督查形式和方法,建立起了督查问题反馈及整改清单制度,健全了质量监管档案,监管工作全程留痕。

一、督查形式上,开展联动,监管、执法、抽检“三位一体”。此次督查,市局质量监管、渔业行政执法、质量抽检“三位一体”开展联动,在人员安排上除监管和执法人员参与之外,增加了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同时动用了执法和质量检测两台车辆,督查不再仅仅是听听汇报、看看方案、翻翻资料、查查库房等传统检查方式,还增加了质量安全抽检环节,推广使用快速检测技术,现场取样、制样、检测,为提高督查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督查方法上,注重实效,随机确定抽查区域、随机确定被单位、随机抽取检测样品“三随机”。督查中,每到一地,督查人员都要从动态监管数据库中随机确定检查区域,随机确定被检单位,根据大菱鲆生长情况随机抽取样品,保证了督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督查6个县市区,共检查大菱鲆养殖区域13个,检查养殖单位4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抽取样品21批次,快速检测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3项指标,合格率达到100%。为验证快速检测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随机安排部分样品送质检机构进行复查确认。经省质检中心复查,证明快速检测设备可靠,检测结果可信。

三、督查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开列监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和养殖业户落实制度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两清单两整改”。督查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大菱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措施落地情况,重点检查整治方案制定、动态监管数据库更新、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完成抽样任务、教育培训等情况。二是抽查养殖企业落实“三项记录”及制度上墙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监管部门和企业分别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建议。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0余人次,检查大菱鲆养殖单位160余户,完成部、省、市三级大菱鲆监督抽检任务104批次,合格率99.1%,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700余人次。

四、督查文书档案整理上,全程留痕,留表格和影像资料、留抽样单和检测报告,留执法文书。根据《烟台市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烟海渔函[2016]91号),设计制作了《监督检查工作记录表》、《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生产主体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监督检查问题和隐患清单》,对照“三表一单”,逐条逐项检查,如实填写,督查过程全程拍照留影。每个县市区督查结束后,集中进行讲评和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督查组返回后立即总结汇总相关情况,收集整理督查资料,待整改完成后,连同整改报告一同汇总装订成册,形成整套督查资料,存档备查。

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大菱鲆养殖环节生产秩序和用药管理,提高了从业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安全水产品的消费环境。同时,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强化监管手段,为继续推进全市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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