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变更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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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港口支持系统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月6日-7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电话:0535-6920019 邮编:264003 附件: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变更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