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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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8月28日-9月11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电话:0535-6920019 邮编:264003 附件: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