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1-12-2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字号:[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2154/index.html?vc_xxgkarea=11370600004260221Q&number=)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关简介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信息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及相关政策;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海洋发展委员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2.局网站:/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以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1.申请渠道

(1)通过互联网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antai.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15b8f68fdd4c4fa6ad80a2d262b8969e向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11楼 联系电话:0535-6920011。

(3)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电话:0535-6920004,联系电话:0535-6920011。

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11楼

邮政编码:264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920011 传 真:0535-6920004

联系邮箱:hyjbgs@yt.shandong.cn (本电子信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788157,传真:0535-6788120

邮政编码:264003,电子邮箱:ytzwgk@yt.shandong.cn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631891,邮政编码:264003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关: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921038,邮政编码:264000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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