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宣传

发布日期:2017-10-19访问次数: 字号:[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是自1989年原法颁布以来最大一次修订调整,对做好新时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既需要各级政府和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大力作为,更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大力参与。

为提高公众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意识,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统一印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经营利用告知书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下发各县市区,并于9月29日在烟台渔人码头投资有限公司广场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水生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关系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望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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