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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春雨滨海海岸带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调整)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09 -01 09:13 :25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中国海洋大学进行的“招远春雨滨海海岸带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调整)”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公布于众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介

工程申请用海总面积1.3475hm2。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工程总投资3746.89万元,环保投资约23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17%。工期12月。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拟建潜堤西起春雨集团海水浴场东边界,大致平行岸线向东北方向建设750m,离岸距离约450m,堤顶高程-1.0m,堤顶宽度9m。分3段建设,每段间留有55m的波浪和海流通道,通道处设置高出海底0.6m的护坦。潜堤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堤心采用200300kg块石,护面采用3t扭王字块,护坦采用60100kg块石

二、工程产生污染物及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源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间污染物包括:块石抛填平均源强约2.80kg/s、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约240t/a,船舶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约480t/a,施工产生的船舶机舱油污水900t/a,机修油污水6t/a;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车辆卸料等造成的扬尘污染约140g/s,车辆、机械、船舶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车辆、机械、船舶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最大声级88dB;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27t/a

2)运营期

本工程主要建设水下潜堤,主要功能为防浪、消浪,改善潜堤后方海岸的动力环境,运营期不产生污水、固废、噪声、废气等污染物。

2、非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建成后,对海域潮流场、波浪场、地形地貌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的影响较小,悬浮泥沙最大扩散距离约63.3m,工程建设对西北侧的养殖区基本没有影响。

2)本工程生态损失主要来源于潜堤建设过程对占用海域造成的生物资源损失和生态系统服务损失,以及抛石施工过程中悬浮泥沙扩散对邻近影响海域的生物资源损失和生态系统服务损失,采用《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DB37/T1448-2015)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得本工程填海造成的生态损失共计11.0401万元。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块石抛填施工应避开大风浪季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位置和进度,尽量减少块石抛填对底质环境的扰动;施工期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均统一收集后送春雨集团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污染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高效低耗的优质燃料,减小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船舶,加强机械、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船舶生活垃圾和陆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2)运营期

本工程运营期主要功能为防浪、消浪,不产生污水、固废、噪声、废气等污染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对招远春雨滨海海岸带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调整)建设的意见;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对项目施工及营运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项目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

5、项目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

6、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王树信             联系电话:0535-822374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32-6678188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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