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27日

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委员会

201634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党章》、《条例》和《准则》,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廉洁高效担当的干部队伍,为我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一、任务要求

(一)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守法遵章”的意识。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是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党纪严于国法。要把党章的学习教育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要求自己,严格用党章约束行为。要把《条例》、《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年度学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两学一做”等活动,使党章党规党纪时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脑海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管党治党有机融入日常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真正做到既抓好业务又抓好党建,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班子“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从严正风肃纪和查处腐败案件。同时,要积极协助配合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

(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围绕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局的大事要事和局党委确定的2016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开展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经济转型升级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妄议中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作选择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确保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弛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纠治“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切入点,纠治“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抓作风正党风带行风,使“八项规定”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公车使用、婚丧嫁娶等方面制度的落实。要突出元旦、春节、中秋节、端午节、国庆节等传统重大节日期间的管理,狠抓公款吃喝、公务用车、违规发放节礼、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出入娱乐健身场所、出入私人会所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巩固“四风”整治成果。要狠抓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票、玩游戏、浏览购物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影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等问题,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贪污侵占、小官巨腐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班子成员要带头调查研究,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发现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要选择一个渔企或渔村,作为联系群众的基层联系工作点,经常沟通交流,了解渔企和渔民情况,通过解剖麻雀,全面分析和掌握当前海洋渔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和生活困难群众,关心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畅通群众沟通渠道,采取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在局网站设立网上投诉、便民查询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深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加强网络信访信息管理,强化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妥善解决群众难题,化解社会矛盾。

(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团结奋进、和谐包容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对机关及局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实效性。拓展监督渠道,加强与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经常倾听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强化对海洋与渔业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强化履职监督,选取责任重大、风险性较高的项目为切入点,着力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强业务工作过程中的跟踪监管,继续抓好渔船燃油补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的管理,加强对海洋渔业执法、海域审批使用、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过程中的管理。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执纪执法等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堵塞风险漏洞。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确保将上级规定要求精神落到实处。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落实市委的实施意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认真理解和掌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干部、落实到各个岗位,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三)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服务作用,对海洋渔业行政许可优化流程,缩时提速,提高透明度。及时收集整理网上投诉建议专栏中的意见建议,做好舆情收集、矛盾化解、投诉回复等工作。继续发挥好行政效能监察小组作用,定期开展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推进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好行政效能定期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各科室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等方面执行情况;每半年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抽查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批程序及时限规定执行情况等,对有关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集中审计。加强履职监督,选取责任重大、风险性较高的一两个项目为切入点,全程监督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加强对渔船燃油补贴、增殖放流等惠渔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督查燃油补贴发放是否到位,增殖放流的程序、标准、实施过程是否有违规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结合对市纪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局各项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直属单位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审计制度等,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把问责作为抓主体责任的关键,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凡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缺失缺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未完成年度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出现腐败问题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以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

(五)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突出惩治重点,坚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防止发生“蝇贪”“微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年度教育计划,组织党委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由人事科负责,监察室参与。

(二)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1.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学习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由人事科负责,监察室参与。2.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由人事科负责。3.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勤政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活动。由监察室负责,人事科参与。4.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由人事科负责,监察室参与。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定,由人事科负责,监察室参与。2.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由人事科负责。3.落实述职述廉等制度,由人事科负责,监察室参与4.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流程,由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参与。5.收集处理网上行政效能投诉意见建议,由办公室、监察室负责。6.对作风建设的督查,由办公室牵头,人事科、监察室和相关科室或单位参与。7.对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由办公室牵头,人事科、监察室、财务审计科、规划项目科和相关科室或单位参与。8.加强燃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财务审计科牵头,人事科、监察室、渔港监督处参与。9.加强渔业增殖放流情况的监督检查,由监察室牵头,渔业科参与。10.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由办公室牵头,人事科、监察室参与。

(四)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1.建立健全和完善局各项制度,由人事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参与。2.落实财务预算,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办公室参与。3.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由人事科负责。4.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财务审计科牵头,人事科、监察室参与。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由人事科牵头,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监察室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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