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谈心谈话的规定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24日

为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进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现就做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作如下规定。

1.开展谈心谈话是同志之间加强沟通的有效途径,也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方式。领导干部应通过谈心谈话,进行同志式的善意提醒和平等交流,达到加深了解、解决问题、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2.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主要是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所分包联系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扩大谈心谈话的范围。

3.谈心谈话的形式一般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约谈,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其他党员干部,必要时可进行多人或集体谈心谈话。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应提前将内容、要求和时间通知被约谈对象。

4.谈心谈话以交流思想、征求意见、提醒帮助为重点,主要交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反对“四风”情况,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以及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其他情况。

5.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分包联系点党员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6.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出现问题,特别是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工作岗位或分工发生变化、工作推进存有困难等情况时,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7.谈心谈话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交流思想,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既要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又要爱护同志、维护大局,促进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8.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由政工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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