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04日

各党委、总支、支部: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抓手,以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打造烟台蓝色经济区,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任务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局的大事要事和局党委确定的2012年度重要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科室、各单位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速增效,确保人员廉洁、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提高效能建设水平。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设,培养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促进廉洁勤政理念入脑入心。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以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目标,在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四项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实施教育树廉、载体倡廉、文艺促廉的廉政文化建设“三项工程”,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围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抓好“五个一”系列教育活动:一是邀请检察院同志上一次廉政辅导讲座;二是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三是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好一次廉政党课;四是组织开展一次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活动;五是召开一次廉政教育学习交流会。
     (三)进一步推进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开展“制度条规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落实促进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树立新班子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作风整顿力度,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重点,坚决纠正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精神懈怠的问题;继续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坚决执行“十要十不准”、“禁酒令”等规定,落实好企业生产宁静日、承诺-报告-评议等制度,开展好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五创两监督”主题活动,着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三查”,就是查一查与本行业内标兵城市相比差距在哪里,查一查与群众期盼愿望相比差距在哪里,查一查与自身岗位职责要求相比差距在哪里。“五创”,即组织开展创最佳服务态度、最佳办事效率、最佳服务质量、最佳公众形象、最佳业务能力活动,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改进服务的目标和具体措施,窗口单位要根据市里的要求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两监督”,就是采取两种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一是实行服务回执单制度。由服务对象现场填写评价反馈表,设立专用票箱,纪检监察机关定期统计汇总。二是实行事后电话回访制度。建立服务电话资料库,年底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电话,对窗口单位进行电话测评。监督测评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先树优和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制度,重要工作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落实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落实好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海洋渔业行政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等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加强与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经常倾听意见,及时改进工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考评,落实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廉政谈话、信访约谈和函询、“三联三审”等监督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全面监督。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强化对海洋与渔业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机关和执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处理基层和群众的信访举报以及上级批办的信访案件,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年”意见精神,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方面专项治理,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伏季休渔、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市中心区违法用海等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养殖、育苗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药品的事件,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国家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监督检查,联合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禁渔期间违法捕捞幼鲅鱼行为。加强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溢油污染、非法倾废、非法采砂等案件。加强对市中心区沿海违法违规占海、用海和海域拆迁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好旅游休闲与养殖用海的矛盾。加强对国家确定的渔船燃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渔、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我们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理解会议精神、理解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要求的重要意义,确保中央《决定》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实施廉政文化建设三项工程的意见》精神,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到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每月安排一天时间作为廉政学习日,集中组织学习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征集和制作廉政警句格言图片刊板,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中。要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严肃批评和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干部、落实到各个岗位,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坚持完善制度与执行制度并重,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并重,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进一步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重点加强对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干部业绩评定、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在履行责任制过程中,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未完成年度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出现腐败问题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工作,由政工科负责。2.重要工作事项监督检查,由办公室负责。
     (二)开展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由政工科负责。2.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政工科牵头,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参与。3.开展“制度条规宣传月”活动和“三查五创两监督”主题活动,由政工科负责。
     (三)加强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1.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由政工科负责。2.开好民主生活会,由政工科负责。3.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学等制度,由政工科负责。4.加强对机关和执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阳光政务及办事公开的指导与监督,由办公室负责,政工科参与。
     (四)加强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渔业科牵头,渔政站参与。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由渔港监督处负责。3.加强落实禁渔期制度的监督检查,由市场与质量监管科、渔政站负责。4.加强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行为的监督检查,由环境保护科牵头,海监支队、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参与。5.加强中心区用海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海域和海岛管理科牵头,海监支队参与。6.加强燃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财务审计科负责。7.深化政务公开,由办公室牵头,政工科参与。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反腐败工作责任制。1.健全财务、人事、项目等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牵头,政工科、财务审计科、规划项目科参与。2.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办公室参与。3.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由政工科负责。4.加强对政府投资海洋渔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由财务审计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5.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科牵头,政工科参与。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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