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04日

        为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市委有关要求,确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党员接受单位党支部和登记活动党支部双重管理、履行岗位工作和群众工作双重职责)工作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范围是,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鼓励离退休党员自愿参与。
        二、工作原则
        1.创新党员管理与引导党员为民履职相结合。创新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参加组织活动方式,强化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在“八小时”以外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承担社会责任。
        2.强化基层基础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引导党员到基层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到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参与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中,锻炼提高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加强基层基础与推动机关建设互促共进。
        3.从党员实际出发与满足基层需求相结合。引导党员根据居住区域、特长好爱、行业单位以及个人意愿等情况,针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不提过高要求,不给党员增加负担,同时又满足基层需求,增强服务群众的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1.建立党员双重管理机制。推行党员“一方隶属、双重管理”的方式,党员在不改变组织关系隶属、以单位党组织为主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市里对市海洋与渔业局包村、联系社区的统一安排,综合考虑开展业务工作以及本单位党员居住分布、特长意愿等因素,到基层报道登记,编入党支部。报到登记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组织部分党员到对口管理服务的基层单位报到登记。二是结合部门包村工作,组织部分党员到所包村报到登记。三是结合“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部分党员到市里统一安排的联系社区及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建社区报到登记。报到登记党员可以单独组建党支部,可以与已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共同组建党支部。登记活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党内有关规定产生,可以是已转组织关系党员,也可以是登记活动党员。党员在登记活动党支部内,完全或部分享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
        2.引导党员积极履行双重职责。党员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登记活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围绕宣传政策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困难问题、加强教育引导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群众工作。各登记活动党支部要精心设计主题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深入开展设岗定责活动,通过自主申报和党支部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认领联系服务群众岗位,每名党员每年至少承诺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走访和帮扶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活动,原则上,每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帮扶一个生活困难家庭或联系一个无党员家庭。建立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整理、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制度,定期调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及时收集上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一方为主、双向沟通、综合考评”的党员考核评价办法,市海洋与渔业局要与党员报到登记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参加活动情况。每年年底,登记活动党支部对所属党员“双管双责”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反馈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党员、落实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结合前期党员队伍调查摸底情况,根据市里统一安排,综合考虑开展业务工作及本单位党员居住分布、特长意愿等因素,于4月15日前制定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方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审批上报。
        2.组织发动。4月15日前,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等,引导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3.报到编组。4月20日前,机关及直属单位与党员拟报到登记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提供党员有关信息,说明本单位党员报到登记、服务群众意向;25日前,各接受单位对报到登记的党员进行编组;4月底前,每名党员持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报到介绍信》报到登记,各接受单位安排专人做好对接工作。党员全面报到后,机关及直属单位填写党员报到登记情况统计表,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整理汇总上报。
        4.开展活动。党员编组后,由接收单位选配好登记活动党支部领导班子,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普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做好党员考评、反馈意见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抓好工作落实。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要自觉参与、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报到登记,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困难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
        3.严肃工作纪律。党员到基层报到登记、参加活动,要遵守各项纪律,注意言行举止,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4.建立长效机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坚持党员“双管双责”工作常抓不懈,防止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